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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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《民法典》50个应知(yīngzhī)应会法律知识点
2025年5月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施行以来的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其主题为“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(xiāngbàn)”,强调民法典作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(rìchángshēnghuó)的紧密联系。
下面让(ràng)我们一起了解下,民法典50个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吧!
1. 《民法典》被誉为(bèiyùwéi)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(bǎikēquánshū)”,是新中国第一部以“典”命名的法律。
2. 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为“编纂”,而不是“制定”《民法典》,因为其中的绝大部分内容在《侵权责任法》《物权法》《婚姻法》等民事(mínshì)单行法中已制定,《民法典》属于在已有法律基础(jīchǔ)上的重新(chóngxīn)编排,最终“诸法汇一典,一典废九法”。
3. 《民法典》不再将"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(jiéhūn)的疾病"作为(zuòwéi)禁止结婚的情形。仅有以下三种婚姻无效情形。
《民法典》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(qíngxíng)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重婚;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(三)未到法定婚龄(hūnlíng)。
4.关于保证(bǎozhèng)(bǎozhèng)方式的推定,原《担保法》的规定有利于债权人(zhàiquánrén),约定不明推定为连带保证,《民法典》的规定有利于保证人,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。
《民法典》第686条 保证(bǎozhèng)(bǎozhèng)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。当事人在保证合同(hétóng)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。
5.原《侵权责任(zérèn)法》规定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(wèijīng)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(bìnglì)材料,造成患者损害的,才承担侵权责任,《民法典》第1226条把“造成患者损害的”删除,也就是说不管(bùguǎn)有无造成患者损害,都不妨碍医疗机构承担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。
6.《民法典》第19条将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从10周岁(zhōusuì)(zhōusuì)降低到8周岁。
7.在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上,《民法典》第1084条规定,子女已满8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(zhēnshí)意愿(yìyuàn)。8周岁也刚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(rén)的门槛年龄。
8.原《收养(shōuyǎng)法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《民法典》第1100条分类讨论,无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子女,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这也体现了(le)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(tiáozhěng)。
9.原《收养(shōuyǎng)法》规定的(de)收养只限定无(wú)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,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,《民法典》第1102条规定凡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(yìxìng)子女的,年龄都应当相差40周岁,也就是说,无配偶女性收养男性也要受到年龄限制。
10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人格权独立成编、侵权责任独立成编,这是传统大陆法系国家(guójiā)民法典中没有的。
11.《民法典》的“合同编”不同于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“债法(zhàifǎ)总则(zǒngzé)”,其中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被列为准合同。
12.《民法典》第(dì)16条设立了胎儿利益(lìyì)特别保护制度,使用的表述是“涉及遗产继承(jìchéng)、接受赠与等”,注意这个“等”字表明是不完全列举,更有利于保护胎儿利益,比如男方因车祸(yīnchēhuò)死亡,其未婚妻所怀胎儿娩出后如是活体,就可由监护人代为行使抚养费请求权。
13.房价高企,并非人人都通过买房(mǎifáng)来实现“住(zhù)有所居”,《民法典》为保障人们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需求,新增了(le)居住权制度、完善了承租人相对的优先购买权、确立了承租人优先承租权。
14.《民法典》在胁迫婚之外增加了一种可撤销婚姻,即一方患有(huànyǒu)重大疾病的(de),应当在结婚登记(jiéhūndēngjì)前如实告知另一方,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15.《民法典》新增离婚冷静期(qī)制度,30天的冷静期届满后(hòu)30日内再申请颁发离婚证。
16.《民法典》第(dì)1079条新增一种准予判决离婚的情形:如果经(jīng)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(yòu)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17. 原《继承法》规定(guīdìng)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不得(bùdé)撤销、变更(biàngēng)公证遗嘱,也就是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,只有公证遗嘱才能改变公证遗嘱,为了更好地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,《民法典》第1142条将公证遗嘱拉下(xià)神坛,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18.《民法典》规定如果土地(tǔdì)经营权的流转(liúzhuǎn)期限为5年以上,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登记之后就不再是一个债权,而是具有物权(wùquán)效力的权利。
19.不仅兄弟姐妹可以成为法定继承(jìchéng)中的继承人(jìchéngrén),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基于代位继承制度,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,这(zhè)降低了无主财产出现的概率。
20.《民法典》第196条规定,不动产物权和(hé)登记(dēngjì)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,不适用诉讼时效。不需要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还要(háiyào)适用诉讼时效。
21.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(de),自动续期(xùqī),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22.《民法典》第491条确立了(le)(le)新的合同成立方式。当事人一方(yīfāng)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(fúhé)要约条件的,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,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也就是说网购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合同了。
23.《民法典》第512条确立了新的(de)交付方式。电子合同的标的物(biāodìwù)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,进入对方(duìfāng)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4.《民法典》第512条确立了新的交付方式。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(cǎiyòng)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,进入(jìnrù)对方当事人(dāngshìrén)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5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938条(tiáo)规定,物业服务人员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(chéngnuò),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。也就是说未记载在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,也可能是合同的一部分。
26.《民法典》第965条是防止跳单行为的(de)。如果甲乙双方利用了中介的信息(xìnxī)或者(huòzhě)服务,最终却绕过中介,私下签订合同,还是应当向中介支付报酬。
《民法典》第965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(de)服务后,利用中介人提供(tígōng)的交易(jiāoyì)机会或者媒介服务,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,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。
27.《民法典》第1186条规定的(de)公平责任(即双方没有过错时该如何分担损失),原《侵权责任法》的表述是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”,相当于在事实层面(céngmiàn)去裁量(cáiliàng)补偿情况,而现在的表述变为“依照法律的规定”,相当于收回了(le)法官的自由裁量权,要(yào)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裁判。
28.《民法典》第1193条规定,在承揽关系(guānxì)中,对于承揽人受害或者致害,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,只有在存在过错(guòcuò)的情形下才承担责任。以前只是规定在司法解释中,现在上升到法律(fǎlǜ)层面了。
29.《民法典》在侵权(qīnquán)责任编中增加了两种(liǎngzhǒng)抗辩事由,一是自甘风险,二是自助,使得行为人获得了更大的行为自由。
30.关于高空抛物,《民法典》第1254条明确和(hé)强调了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等(děng)机关的调查责任、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,以往更多强调可能加害人的补偿责任。
31.打印遗嘱(yízhǔ)在(zài)《民法典》中得到承认。需要注意的是,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(měi)一页签名和注明日期。
32.原《物权法》只规定了一些特殊动产的抵押权以登记为(wèi)对抗要件,《民法典》扩大(kuòdà)了范围,直接(zhíjiē)统一规定:以动产抵押的,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,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33.《民法典》第588条增加规定,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(míbǔ)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(sǔnshī),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。
34.关于试用买卖,原《合同法》规定试用期间届满,买受人未作购买表示的(de)视为购买,《民法典》增加了(le)一类情形,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,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、出租、设立担保物(dānbǎowù)等行为的,视为同意(tóngyì)购买。
35.《民法典》第406条规定,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,事后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,另有约定的(de)除外。以前转让抵押财产,一律(yīlǜ)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(tóngyì),这不利于抵押物的流转,也不利于鼓励交易。
36.为合理规划,高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,中央提出了“三权分置(fēnzhì)”的(de)举措,其核心是(shì)“两权分离”,也(yě)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(jīngyíngquán)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,三权为土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。《民法典》第342条规定,可以采取出租、入股、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。
37.《民法典》第469条规定,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(zài)内容,并(bìng)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(shùjù)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比如说微信、短信、邮件记录。
38.《民法典》第517条、第519条、第521条规定,按份债权人或者(huòzhě)按份债务人的(de)份额难以确定(nányǐquèdìng)的,视为份额相同;连带债务人之间或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份额相同。
39.关于(guānyú)情势变更(biàngēng),《民法典》第533条一方面将(jiāng)“不可抗力”变为“情势变更”的一种,而非原来的排斥关系;另一方面鼓励交易,新增了“再(zài)磋商义务”,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才可提起诉讼。
40.《民法典》第702条新增规定,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(chèxiāoquán)的,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(jùjué)承担保证责任。
41.原(yuán)《合同法》规定,租赁(zūlìn)期限(qīxiàn)在6个月以上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,直接视为不定期租赁,《民法典》第707条增加了一个(yígè)条件,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,又“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”,才视为不定期租赁。
42.《民法典》第737条(tiáo)规定(guīdìng),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。
43.《民法典》第1217条规定,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(yīfāng)责任的(de)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(chúwài)。
44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125条增加了一项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(shìyóu),以欺诈、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(jìchéngrén)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严重的,丧失继承权。
45.《民法典》在代位继承(dàiwèijìchéng)中将侄子女、外甥(wàishēng)外甥女纳入代位继承的范围。
46.在公共(gōnggòng)道路上(shàng)堆放、倾倒、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,造成他人损害的,以前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“有关(yǒuguān)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,《民法典》第1256条(tiáo)规定,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,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、防护、警示等义务(yìwù)的,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47.《民法典》第56条对个体(gètǐ)工商户债务承担规则作出了补充说明,无法区分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,以家庭财产(jiātíngcáichǎn)承担债务。
48.《民法典》新增规定,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(de)有关信息,法人的实际情况(qíngkuàng)与(yǔ)登记事项不一致的,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。
49.《民法典》新增了四种有名合同(hétóng),分别为保证合同、合伙合同、物业(wùyè)服务合同、保理(bǎolǐ)合同。其中(qízhōng)保理合同是全新的合同类型,保理合同是综合了至少两类有名合同的混合合同,即债权让与+借款合同/委托合同/担保合同……
50.《民法典》规定,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父母可以向(xiàng)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(huò)否认亲子关系,而成年子女(zǐnǚ)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。

《民法典》50个应知(yīngzhī)应会法律知识点
2025年5月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施行以来的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其主题为“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(xiāngbàn)”,强调民法典作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(rìchángshēnghuó)的紧密联系。
下面让(ràng)我们一起了解下,民法典50个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吧!

1. 《民法典》被誉为(bèiyùwéi)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(bǎikēquánshū)”,是新中国第一部以“典”命名的法律。
2. 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为“编纂”,而不是“制定”《民法典》,因为其中的绝大部分内容在《侵权责任法》《物权法》《婚姻法》等民事(mínshì)单行法中已制定,《民法典》属于在已有法律基础(jīchǔ)上的重新(chóngxīn)编排,最终“诸法汇一典,一典废九法”。
3. 《民法典》不再将"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(jiéhūn)的疾病"作为(zuòwéi)禁止结婚的情形。仅有以下三种婚姻无效情形。
《民法典》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(qíngxíng)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重婚;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(三)未到法定婚龄(hūnlíng)。
4.关于保证(bǎozhèng)(bǎozhèng)方式的推定,原《担保法》的规定有利于债权人(zhàiquánrén),约定不明推定为连带保证,《民法典》的规定有利于保证人,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。
《民法典》第686条 保证(bǎozhèng)(bǎozhèng)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。当事人在保证合同(hétóng)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。
5.原《侵权责任(zérèn)法》规定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(wèijīng)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(bìnglì)材料,造成患者损害的,才承担侵权责任,《民法典》第1226条把“造成患者损害的”删除,也就是说不管(bùguǎn)有无造成患者损害,都不妨碍医疗机构承担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。
6.《民法典》第19条将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从10周岁(zhōusuì)(zhōusuì)降低到8周岁。
7.在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上,《民法典》第1084条规定,子女已满8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(zhēnshí)意愿(yìyuàn)。8周岁也刚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(rén)的门槛年龄。
8.原《收养(shōuyǎng)法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《民法典》第1100条分类讨论,无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子女,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这也体现了(le)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(tiáozhěng)。
9.原《收养(shōuyǎng)法》规定的(de)收养只限定无(wú)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,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,《民法典》第1102条规定凡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(yìxìng)子女的,年龄都应当相差40周岁,也就是说,无配偶女性收养男性也要受到年龄限制。
10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人格权独立成编、侵权责任独立成编,这是传统大陆法系国家(guójiā)民法典中没有的。


11.《民法典》的“合同编”不同于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“债法(zhàifǎ)总则(zǒngzé)”,其中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被列为准合同。
12.《民法典》第(dì)16条设立了胎儿利益(lìyì)特别保护制度,使用的表述是“涉及遗产继承(jìchéng)、接受赠与等”,注意这个“等”字表明是不完全列举,更有利于保护胎儿利益,比如男方因车祸(yīnchēhuò)死亡,其未婚妻所怀胎儿娩出后如是活体,就可由监护人代为行使抚养费请求权。
13.房价高企,并非人人都通过买房(mǎifáng)来实现“住(zhù)有所居”,《民法典》为保障人们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需求,新增了(le)居住权制度、完善了承租人相对的优先购买权、确立了承租人优先承租权。
14.《民法典》在胁迫婚之外增加了一种可撤销婚姻,即一方患有(huànyǒu)重大疾病的(de),应当在结婚登记(jiéhūndēngjì)前如实告知另一方,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15.《民法典》新增离婚冷静期(qī)制度,30天的冷静期届满后(hòu)30日内再申请颁发离婚证。
16.《民法典》第(dì)1079条新增一种准予判决离婚的情形:如果经(jīng)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(yòu)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17. 原《继承法》规定(guīdìng)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不得(bùdé)撤销、变更(biàngēng)公证遗嘱,也就是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,只有公证遗嘱才能改变公证遗嘱,为了更好地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,《民法典》第1142条将公证遗嘱拉下(xià)神坛,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18.《民法典》规定如果土地(tǔdì)经营权的流转(liúzhuǎn)期限为5年以上,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登记之后就不再是一个债权,而是具有物权(wùquán)效力的权利。
19.不仅兄弟姐妹可以成为法定继承(jìchéng)中的继承人(jìchéngrén),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基于代位继承制度,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,这(zhè)降低了无主财产出现的概率。
20.《民法典》第196条规定,不动产物权和(hé)登记(dēngjì)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,不适用诉讼时效。不需要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还要(háiyào)适用诉讼时效。


21.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(de),自动续期(xùqī),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22.《民法典》第491条确立了(le)(le)新的合同成立方式。当事人一方(yīfāng)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(fúhé)要约条件的,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,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也就是说网购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合同了。
23.《民法典》第512条确立了新的(de)交付方式。电子合同的标的物(biāodìwù)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,进入对方(duìfāng)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4.《民法典》第512条确立了新的交付方式。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(cǎiyòng)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,进入(jìnrù)对方当事人(dāngshìrén)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5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938条(tiáo)规定,物业服务人员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(chéngnuò),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。也就是说未记载在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,也可能是合同的一部分。
26.《民法典》第965条是防止跳单行为的(de)。如果甲乙双方利用了中介的信息(xìnxī)或者(huòzhě)服务,最终却绕过中介,私下签订合同,还是应当向中介支付报酬。
《民法典》第965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(de)服务后,利用中介人提供(tígōng)的交易(jiāoyì)机会或者媒介服务,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,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。
27.《民法典》第1186条规定的(de)公平责任(即双方没有过错时该如何分担损失),原《侵权责任法》的表述是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”,相当于在事实层面(céngmiàn)去裁量(cáiliàng)补偿情况,而现在的表述变为“依照法律的规定”,相当于收回了(le)法官的自由裁量权,要(yào)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裁判。
28.《民法典》第1193条规定,在承揽关系(guānxì)中,对于承揽人受害或者致害,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,只有在存在过错(guòcuò)的情形下才承担责任。以前只是规定在司法解释中,现在上升到法律(fǎlǜ)层面了。
29.《民法典》在侵权(qīnquán)责任编中增加了两种(liǎngzhǒng)抗辩事由,一是自甘风险,二是自助,使得行为人获得了更大的行为自由。
30.关于高空抛物,《民法典》第1254条明确和(hé)强调了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等(děng)机关的调查责任、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,以往更多强调可能加害人的补偿责任。

31.打印遗嘱(yízhǔ)在(zài)《民法典》中得到承认。需要注意的是,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(měi)一页签名和注明日期。
32.原《物权法》只规定了一些特殊动产的抵押权以登记为(wèi)对抗要件,《民法典》扩大(kuòdà)了范围,直接(zhíjiē)统一规定:以动产抵押的,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,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33.《民法典》第588条增加规定,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(míbǔ)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(sǔnshī),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。
34.关于试用买卖,原《合同法》规定试用期间届满,买受人未作购买表示的(de)视为购买,《民法典》增加了(le)一类情形,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,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、出租、设立担保物(dānbǎowù)等行为的,视为同意(tóngyì)购买。
35.《民法典》第406条规定,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,事后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,另有约定的(de)除外。以前转让抵押财产,一律(yīlǜ)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(tóngyì),这不利于抵押物的流转,也不利于鼓励交易。
36.为合理规划,高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,中央提出了“三权分置(fēnzhì)”的(de)举措,其核心是(shì)“两权分离”,也(yě)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(jīngyíngquán)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,三权为土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。《民法典》第342条规定,可以采取出租、入股、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。
37.《民法典》第469条规定,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(zài)内容,并(bìng)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(shùjù)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比如说微信、短信、邮件记录。
38.《民法典》第517条、第519条、第521条规定,按份债权人或者(huòzhě)按份债务人的(de)份额难以确定(nányǐquèdìng)的,视为份额相同;连带债务人之间或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,视为份额相同。
39.关于(guānyú)情势变更(biàngēng),《民法典》第533条一方面将(jiāng)“不可抗力”变为“情势变更”的一种,而非原来的排斥关系;另一方面鼓励交易,新增了“再(zài)磋商义务”,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才可提起诉讼。
40.《民法典》第702条新增规定,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(chèxiāoquán)的,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(jùjué)承担保证责任。



41.原(yuán)《合同法》规定,租赁(zūlìn)期限(qīxiàn)在6个月以上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,直接视为不定期租赁,《民法典》第707条增加了一个(yígè)条件,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,又“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”,才视为不定期租赁。
42.《民法典》第737条(tiáo)规定(guīdìng),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。
43.《民法典》第1217条规定,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(yīfāng)责任的(de)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(chúwài)。
44.《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第1125条增加了一项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(shìyóu),以欺诈、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(jìchéngrén)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严重的,丧失继承权。
45.《民法典》在代位继承(dàiwèijìchéng)中将侄子女、外甥(wàishēng)外甥女纳入代位继承的范围。
46.在公共(gōnggòng)道路上(shàng)堆放、倾倒、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,造成他人损害的,以前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“有关(yǒuguān)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,《民法典》第1256条(tiáo)规定,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,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、防护、警示等义务(yìwù)的,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47.《民法典》第56条对个体(gètǐ)工商户债务承担规则作出了补充说明,无法区分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,以家庭财产(jiātíngcáichǎn)承担债务。
48.《民法典》新增规定,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(de)有关信息,法人的实际情况(qíngkuàng)与(yǔ)登记事项不一致的,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。
49.《民法典》新增了四种有名合同(hétóng),分别为保证合同、合伙合同、物业(wùyè)服务合同、保理(bǎolǐ)合同。其中(qízhōng)保理合同是全新的合同类型,保理合同是综合了至少两类有名合同的混合合同,即债权让与+借款合同/委托合同/担保合同……
50.《民法典》规定,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父母可以向(xiàng)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(huò)否认亲子关系,而成年子女(zǐnǚ)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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